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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加大打击乱倾倒行为

1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1-12-03 09:11:06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 洪越风 叶斯斯 许文星

  从即日起,在温州市瓯海全域范围内,如果乱倾倒建筑垃圾,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瓯海区加大打击乱倾倒行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发布会同时介绍了全市首例非法处置建筑渣土案入刑及行刑衔接情况。

  据介绍,瓯海区查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建筑垃圾运输车未经核准或未按核准要求处置,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车轮带泥、滴洒漏;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等。根据今年9月30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处罚金额上限,由原来的5万元加大到100万元。

  2020年8月,仙岩街道星光村山上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案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84万元,4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已于近日结案,所有处罚均已到位。目前,该案件处罚金额为全市之最。

  多年来,对于建筑渣土乱倾倒、乱处置等行为,相关部门往往以罚代法,导致此类案件屡禁不止。去年开始,该区加快推动建筑垃圾领域案件行刑衔接,共查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行为案件1924处,处罚金额达2146.9万元,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其中,2020年5月龙舟基地、沙门公园绿化带两地建筑垃圾乱倾倒案件,7名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

标签:建筑垃圾;案件;处罚;建筑渣土;刑事责任;行政拘留;瓯海区;发布会;有期徒刑;相关涉案人员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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