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5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朱智翔 王莹 记者 施力维)日前,为进一步推进“河道警长”工作,强化治水护水体系,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兰溪市下发实施《兰溪市“河道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深化落实“河道警长”职责。“我一定全力配合河长工作,严惩河道环境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捕捞……”作为兰溪市“河道警长”的代表,游埠镇派出所所长陈小虎说。
据了解,《方案》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兰溪河流现状和区域分布,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确定了47名各级“河道警长”。跨区域河道主要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河道警长”,其他乡镇级“河道警长”主要由各辖区派出所领导担任。《方案》还明确了“河道警长”的六重身份,并在“河道警长”的职责中新增了禁渔工作相关内容,管理范围也从河道延伸到了水库以及小微水体。
2014年至今,覆盖兰溪47条河流的“河道警长”作为河长的参谋助手,共处置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饮用水源等涉水警情230余起,查处涉水行政案件21起,破获刑事案件19起,行政拘留2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9人,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兰溪市委副书记、治水办(河长办)主任范冬岩表示,今后在兰溪47条河流、134个水库和小微水体之上,“河道警长”与河(湖)长一起,共护一城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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