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6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徐添城 阮帅) 7月15日是绍兴首个“古城保护日”。当天上午,在绍兴博物馆,近百幅以“古城光影”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亮相,并发布了“我为古城代言”为主题的宣传片。此外,一系列古城保护主题活动也同步举行。
今年1月1日,《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针对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中不仅明确了古城保护利用对象和基本原则,还落实了具体的保护要求与措施,以加强对绍兴古城的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据介绍,《条例》施行后,绍兴专门组建了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并设立名城保护办公室,构建起“一套机制、一张清单、一个基金”,推动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正式迈入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轨道。
下一阶段,绍兴市越城区将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打造可看、可听、可体验的世界级古城活化样板。此外,还将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将《条例》送入千家万户,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绍兴古城的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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