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发文,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海盐县等5个地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指标要求,通过考核验收。这意味着海盐县正式成为国家生态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海盐县步履不停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示范文明县城等称号,并于2014年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县,2016年1月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
从环境优美成为“三优海盐”的要义之一,到“建设大花园”被写入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海盐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三改一拆、剿灭劣Ⅴ类水、五气共治、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为重点,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持续刷新全县城乡生态环境“颜值”。
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影响百姓身心健康的关键要素。近年来,海盐县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等环境整治,促进全县环境改善。
以2017年为例,海盐交出了漂亮的“环境成绩单”:在水环境方面,海盐剿灭了154个劣Ⅴ类小微水体,12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继续保持在Ⅳ类水及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提升至62.5%;千亩荡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1.9%,同比提高6.5%,全域水质又迈上了新台阶。在大气环境方面,海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4天,优良率91.5%,同比提高9.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在嘉兴市率先达到功能区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创近年来最好成绩。
为推动环境改善,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近年来海盐县深化改革,发展绿色经济,通过“三位一体”、“三线一单”制度严格实施环保准入,坚决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扶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污染物排放少的项目。据统计,2017年,共否决审批项目14个,否决项目投资金额约3亿元;完成“退散进集”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1693家,腾退低效用地约2200亩;完成全部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435台。
同时,海盐县还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省级森林城市、生态村镇、无违建镇等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打造一系列生态建设品牌。仅2017年,我县白洋河绿道成功入选浙江省“城镇型”最美绿道,文溪坞及白洋河湿地荣获“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称号,并成功创建4所县级、5所市级绿色学校,生态建设在海盐“遍地开花”。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年海盐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行动,逐渐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长效护航城乡环境改善。目前,海盐制定实施垃圾减量分类行动方案及配套政策,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村64个,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3个,除中心城区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减量41.7%。
接下来,海盐县将加快绿色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水、气、土污染防治等工作,全力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力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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