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敢了,还要以自己为例子,劝身边的人也不放。”近日,在灵峰派出所,徐某因在“双禁”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接受民警审讯,一番思想教育后,他清醒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不仅爽快地接受处罚,还主动要当起“双禁”宣传员。
原来,当天上午,徐某为庆祝朋友马某购置新车,在竹博园大桥燃放了去年剩余的烟花爆竹。听到炮声,在附近巡逻的县综合执法局灵峰执法所队员、灵峰街道工作人员、灵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我们看到5个放完的礼炮和满地的鞭炮残渣,徐某和马某就在一旁,事实一目了然,并且徐某对燃放行为供认不讳。”灵峰派出所民警程幸龙说。
徐某交代,他知道“双禁”,但仍明知故犯。在他看来,“双禁”在城区管理较为严格,在边缘地带较为宽松。因此出于侥幸心理,他选择了竹博园大桥这一相对空旷、人少的地点,以为能够躲过追究。“这其实是不可能的,我们有执法所、派出所两大阵地,辖区内只要发生燃放事件用耳朵就能听见,更不用说我们还有一支实时巡逻队伍。”程幸龙介绍,我县通过将城区“双禁”区域划分为8大区块,每个区块各司其职,“双禁”区域不存在死角,任何心存侥幸的燃放行为都将被立刻发现。
鉴于徐某燃放的数量与影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灵峰派出所对他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整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远快于规定的7个工作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为‘双禁’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我们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势必把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程幸龙说。
灵峰派出所提醒市民,处罚违规行为不只有罚款一个手段,如果存在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情节,可处以行政拘留。希望广大市民主动上交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不抱任何可惜、侥幸心理,配合“双禁”工作。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