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发布2017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湖北水质总体改善,稳中趋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提升,城市环境噪音保持良好。
2017年,湖北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其中,179个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6.6%。水质污染较重为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9%。与2016年相比,水质Ⅰ至Ⅲ类比例和劣Ⅴ类比例均持平,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稳定在良好。长江干流18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良,均达到Ⅱ至Ⅲ类;汉江干流20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均达到Ⅰ至Ⅱ类,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017年,尽管湖北部分湖泊水质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全省监测的21个湖泊水域中水质优良符合Ⅱ至Ⅲ类标准的水域占42.9%,与2016年相比,上升4.8个百分点。但斧头湖武汉水域、张渡湖、网湖水质有所下降,分别从Ⅲ类下降至Ⅳ类、Ⅳ类下降至Ⅴ类、Ⅴ类下降至劣Ⅴ类。
去年,湖北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超额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任务。17个重点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9.1%,较2016年上升5.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9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分别下降9.3%和9.4%,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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