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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45个小城镇通过验收 其中11个成全省样板

发布时间:2018-02-28 14:32:03 来源:绍兴晚报 记者 胡诚浩

  近日,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小城镇整治年度成绩单,全省共有465个小城镇考核达标。其中,绍兴市共有45个小城镇通过考核验收,其中11个小城镇更是荣膺全省样板,考核达标率达到41.67%,超过30%的省定目标。

  今年1月,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考核验收工作,经现场考核打分、网上资料审查、考核组汇总讨论、省整治办审核确认等程序后,绍兴市42个小城镇通过了考核验收。此前,绍兴市已有上虞岭南乡等3个小城镇顺利通过2017年中考核验收工作。这意味着,绍兴市共有45个小城镇考核达标。

  其中,通过此次考核达标的小城镇分别是越城区的皋埠镇、东浦街道、鉴湖街道和皋埠镇上蒋村;袍江开发区的斗门街道;柯桥区的杨汛桥镇、钱清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马鞍镇、夏履镇;上虞区的章镇镇、道墟街道、汤浦镇、上浦镇、陈溪乡、道墟街道肖金片;诸暨市的店口镇、枫桥镇、大唐镇、次坞镇、山下湖镇、赵家镇、马剑镇、陈宅镇、东白湖镇、直埠镇、浬浦镇、同山镇、岭北镇、东和乡;嵊州市的仙岩镇、贵门乡、雅璜乡、王院乡、通源乡、竹溪乡;新昌县的澄潭镇、儒岙镇、小将镇、城南乡。

  值得一提的是,越城区的皋埠镇和东浦街道,柯桥区的王坛镇,上虞区的上浦镇和岭南乡,诸暨市的店口镇、枫桥镇、东白湖镇,嵊州市的贵门乡和雅璜乡以及新昌县的城南乡,这11个小城镇还成为了2017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省级样板。诸暨市和越城区也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县、市、区。

标签:城镇;小城镇;整治;成绩单;考核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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