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已过,台州人的春节已经进入尾声。这个春节,鞭炮声比往年少了许多,这是许多市民最直观的感受。昨日,记者采访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量下降,市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烟花爆竹销量较去年减少10%
自2006年出台首个市区禁限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我市一直严格执行禁限规定,允许燃放的时间从原先的30天缩短到现在的5天。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罚也越来越严厉。
2017年,台州曾对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立法讨论和准备,并召集了烟花爆竹相关的从业者和市民代表召开听证会。
每年春节前后,总有一些人因为违反烟花爆竹禁限规定被处罚。2月4日上午,椒江区名豪假日雅苑一业主因“谢年”燃放烟花爆竹,被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区西派出所查获,后被行政拘留5日。黄岩的王某想抓住节日这个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赚点钱,未经审批许可,偷偷在家门销售烟花爆竹,结果被查获。2月3日,王某因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被黄岩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春节期间,市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安监部门就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行动。市安监局分成5个检查组,分赴全市各县(市、区)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点进行检查。
记者从市安监局审批处了解到,目前全市有6家单位或个人被列入销售烟花爆竹“黑名单”,这些人因违反相关规定,以后再不能从事烟花爆竹销售。
元宵节过后,街头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的临时专营销售点已经纷纷撤离。记者从市安监局审批处了解到,今年各地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均有减少,全市销售点共1141家,市区290家,均较去年减少10%。
“经营户自动退出烟花爆竹销售的原因是多样的,包括燃放时间的紧缩,市民燃放的氛围改变,销售点布点要求提高,以及近几年销售量下滑等。”市安监局审批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市安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3日期间,全市烟花爆竹总销量为25万箱,市区为9.3万箱,较去年减少10%左右。
空气质量总体还不错
春节假期前,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直机关工委发出倡议: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带头宣传禁放规定。
与往年春节期间相比,台州的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市环保局数据显示,除夕至正月初六,我市空气质量情况总体良好,4天达到了Ⅰ级(优),3天Ⅱ级(良好)。中心城区PM2.5等污染物浓度变化平缓,没有出现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而导致的瞬时峰值。正月十五,台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为良, PM2.5日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AQI指数为57。今年台州市区PM2.5日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微克/立方米,AQI指数下降1.7个百分点。
不同于除夕和初一和正月十五,因为“闹上八”的传统习俗,正月初八当晚出现了瞬时峰值。正月初八当天台州市区为良,AQI指数73,PM2.5日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今年台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9微克/立方米,AQI上升17.7个百分点。
从正月初八PM2.5小时监测数据看,台州市区在晚上6时前PM2.5浓度变化平稳,与其他地市无明显差异,浓度范围为30—49微克/立方米,均值38微克/立方米,6时后由于台州市区开始集中燃放烟花爆竹,PM2.5浓度值骤然升高,9时至10时达到最高值,均为121微克/立方米。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近几年台州市区春节PM2.5浓度变化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后认为,正月初八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虽然总体良好,但由于目前的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不够完善,导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对台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依然较大,急剧增加了空气污染物的浓度,特别是对PM2.5浓度的增加有显著“贡献”,瞬间 PM2.5浓度快速上升,出现高值,进一步影响到全年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因此,为改善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建议,很有必要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或实施更有效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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