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航运的污染物排放仅次于道路交通排放,已成为港口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有数据显示,长三角区域船舶及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国的28%,对上海市大气PM2.5的贡献率约为5%。”连续多年关注内河航运污染的住沪全国政协委员张全,今年继续就同一话题提交提案,呼吁进一步加强内河船舶污染防治。
内河航运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不过在污染防治方面,却存在环保信息和排放底数不清、油品排放监管不力、清洁能源推广滞后等问题。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像张全一样,关注内河航运污染,呼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监管,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健全船舶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等。
关注一
内河船舶排放底数不清,应尽快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近年来,我国航运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水上运输活动密集、频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末,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71万公里,内河船舶14.72万艘,是沿海与远洋运输船舶总数量的十几倍;内河船舶运输完成的货运量约为35.72亿吨,远高于沿海运输的20.13亿吨和远洋运输的7.98亿吨。
然而,随着内河船舶运输需求不断增加,单船平均吨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有媒体曾经报道,一艘万箱船舶的排放量相当于15万~20万辆重卡,考虑到船舶的巨大数量以及更长的航行时间,船舶污染排放急需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国逐步严格了对渤海湾、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并利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本掌握了近海和远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但是,由于内河船舶AIS安装率低,导致我国内河船舶基础信息匮乏,污染物排放家底不清,难以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
张全建议,尽快建立全国内河船舶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拓展内河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覆盖范围,建立全国内河船舶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平台。
关注二
提高油品质量标准,加强监测监管
油品质量是影响船用柴油机尾气污染物排放的关键因素。
目前,我国大量沿海及内河船船型旧、吨位小,多使用技术落后的中小型船舶柴油发动机,为降低成本,部分船舶使用劣质的燃料油(勾兑油),使污染情况更加复杂和严重。上海海事部门曾经对内河船舶的燃油进行抽检,结果显示,燃油样本的平均硫含量为670 ppm,相当于车用柴油现行标准(10ppm)的70倍左右。而且内河船舶加油渠道繁多,导致油品质量良莠不齐,排放超标现象普遍。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屹表示,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对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做出了规定。
刘屹建议,要加强监管,从源头加强对船用油品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控,在沿海一定区域内和内河船舶上禁止使用重油。同时,要求船舶柴油机改善燃烧,并通过电控、后处理等,大大减少有害污染物排放。
张全则表示,我国即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船舶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部分地区可加快推进排放标准的实施,并加强船用发动机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和排放耐久性的检查。此外,他还建议对船龄较新、成本较高、残值较大的船舶进行尾气治理改造,削减船舶污染排放。
在加强监测监管方面,张全建议,进一步明确内河船舶油品供应链上各环节的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内河船舶油品质量的监测监管,对于提供违规燃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关注三
完善奖补政策,加快清洁能源推广
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对于减少内河航运污染物排放来说,至关重要。有研究表明,在内河船舶上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LNG)、超低硫生物柴油、电力等清洁能源对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具有较为显著的效果。不少代表委员对此十分关注。
3月5日下午,有感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杨华在小组讨论时提出了船用燃料油污染有关问题,呼吁加快规范、加快替代、加快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总商会副会长、金澳控股集团董事长舒心,也在两会期间建议,将长江航行的船舶逐步替换为以液化天然气(LNG)燃料为动力,实现“气化长江”。
然而,船舶“油改气”、港口码头岸电等项目受长江干线LNG加注码头少、奖补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水运清洁能源推广进程缓慢。
张全建议,应逐步加强清洁能源在内河船舶使用方面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完善清洁能源供应的相关配套设施,如加强LNG加气站、电动船舶充电泊位等的整体布局与建设。
刘屹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如绿色船舶的金融支持策略,对排放量大的老旧船只,一方面应采取措施,引导淘汰报废;另一方面鼓励进行排放改造,加装后处理装置等,同时大力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绿色船舶”,鼓励液化天然气(LNG)燃料动力船、混合动力船、新能源化“纯电动船”的推广应用。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