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守得住

生态环境部将制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1 14:14:36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郄建荣

  “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既把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能落地,也让生态保护红线守得住、有权威。”就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近日,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加快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鼓励地方立法。

  自2017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国家层面出台了划定指南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京津冀3省(市)、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5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最终汇总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近日,就山西等1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环境部指出,按照2018年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进度安排,今年将重点开展加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加快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鼓励地方立法;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等四项工作。

  生态环境部要求,山西等16省区和兵团生态在划定过程中,要按照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要精益求精,始终做到科学评估、依法划定,始终做到精准落图;要做好部门衔接、规划衔接、上下衔接、跨区域衔接和陆海衔接五个方面的衔接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地。

标签: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划定责任编辑:朱斌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