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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后果严惩

南湖区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18-05-23 07:05:0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田野 通讯员 董韬 肖蕆

  嘉兴市金鹰电镀有限公司位于嘉兴科技城,主要经营电镀及其热镀加工,此前,该企业为了提高产能,在未经环保审批的前提下,竟增设了两条电镀金线,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此,区环保局严格执法,“零容忍”对待该“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拆除相关设备。

  “大致来说,‘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据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显而易见,嘉兴市金鹰电镀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如今,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该企业已主动将设备拆除了。

  据悉,为切实贯彻落实新《环保法》,重拳整治“未审批先建设”、“未验收先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等原则,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对此,我们对辖区内企业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对‘未批先建’企业下达了执法相关文书,督促其尽快办理环评手续,同时,针对仍有未办理手续的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区已处理50多起“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而对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区环保局更是“抓大不漏小”。前不久,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新丰镇大周村一家温室大棚堆有大量废塑料原料,温室大棚俨然成为了废“塑料清洗厂”。“对于该‘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清空大棚内设备及原料。”该负责人说,此后,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作坊生产设备已全部清除了,也给了周边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与此同时,为了以高压态势整治‘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们还将加强日常巡查,将‘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加大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确保环境安全。”该负责人表示。


标签:环保局;未批先建;项目环境;金鹰;温室大棚;手续;环保局工作人员;零容忍;环境违法行为;相关执法人员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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