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宣传资料看一下,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空气,还要进行处罚!”“稻草要回收,不能随意焚烧,焚烧要处罚。”……这几天,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丰中队在辖区内开展起了秸秆禁烧宣传。
这段时间,油菜秆基本已收割完成,小麦也即将进入收割期,秸秆禁烧这项“季节性”管控工作又被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划上了重点。各中队纷纷行动,提前开展宣传活动,在主要路段、节点悬挂横幅(标语),利用执法车装载喇叭、微信、广播,走进田间与农户做点对点宣传。据统计,自5月以来,各中队悬挂禁烧横幅(标语)80余条,农民信箱发送短信1500余条、发放《给村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9000余份。
在基础上,各中队还成立了各自专门的巡查队伍。比如,新丰中队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建立网格员秸秆禁烧行政执法组、禁烧巡查组、应急处置组,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管控;余新中队成立“骑行队”,及时发现、通知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大桥中队组建了夏季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对七大公路、嘉善大道等两侧农田较多的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这些“老办法”外,各中队借助科技力量,依托“四个平台”,严格管控标准,细化管控措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
近来,凤桥中队就充分发挥“城乡天眼”监测作用。该镇“四个平台”综合信息指挥室共连接了15个360度环绕型“天眼”监控点,执法人员只要坐在监控室内,就能实时监控茜柳村、陈良村等农田内及周边的秸秆焚烧情况。
“在监控中一旦发现火点,我们就可以立即通过平台系统上报,接到派单后,执法人员便迅速出动灭火。”凤桥中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入夏以来,中队已及时扑灭4起秸秆焚烧火点。“城乡天眼”监测不但能实时对各主要干道进行监控,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并且可以减轻秸秆露天焚烧巡查工作的重压,确保源头控制。
此外,今年除了镇级巡查外,区级层面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立了露天焚烧巡查执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农经局,并建立了“南湖区秸秆禁烧”微信工作群,开展分片督查工作。
5月17日下午,督查组首次巡查,至大桥镇曹庄村时,发现一农户正在焚烧油菜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楼斌和农户一起将火扑灭。据悉,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督查组已通过微信群发现并处置火点6起。
据介绍,自《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实施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秸秆禁烧案件办理流程,明晰处罚力度,依法从严处罚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今年以来,共处罚秸秆禁烧方面一般案件5起,罚款金额2500元,简易案件4起,罚款金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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