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重庆市石柱、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和江西省宜春等三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约谈指出,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石柱、玉林、宜春三市(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
约谈要求该三市(县)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禁表面整改,敷衍应对,得过且过;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绝不允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谋求一时一地增长。约谈会上,石柱县委、县政府和玉林、宜春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约谈,正视问题、提高站位,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确保整改责任压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石柱县为自然保护区“瘦身”应付整改
约谈指出,石柱县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应对。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依法问责。但石柱县委和政府不是下力气推动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退出,而是采取对自然保护区“瘦身”的办法应对整改、得过且过,甚至到2018年3月仍在设法调减自然保护区范围。
督察还发现,位于该自然保护区内的庆豫新型建材仍在违规施工;除违规建设工业园区外,保护区内还有8个违建项目,其中3个位于核心区,1个位于缓冲区。已开展的问责工作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玉林市削减自然保护区面积近90%
约谈会上,刘长根指出,玉林市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也态度消极,措施不力。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在对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时,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甚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重新修改确界方案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3月再次提出确界方案,拟削减86%的保护区面积,消极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性质恶劣。
督察发现,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未按整改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定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监测的南流江49条支流有30条水质为劣V类。
宜春市“表面整改”问题突出
刘长根还指出,专项督察发现,宜春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2016年7月督察组交办的宜春市远大化工异味扰民问题,至今未彻底解决,而且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又在新建居民住宅。
宜春市“表面整改”问题突出。经媒体曝光并经现场检查发现,纳入整改方案的宜丰工业园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废水零排放要求均未落实到位;江西长新电源长期利用雨水渠超标外排含铅废水,2018年1月以来甚至在厂区违法填埋含铅污泥约200吨,影响十分恶劣。
整改方案明确,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在2016年底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宜春市于2018年2月上报完成整改任务,但2018年5月督察发现,全市62家混凝土搅拌站仅有15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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