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94.2%,位居全省第一,同比上升幅度全省排名第一。
昨日,市环保局向公众发布2017年台州环境总体状况。2017年台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44天,PM2.5平均浓度首次低于35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7年,我市大力落实“五气共治”工作机制,全力推进VOCs整治,制定实施《台州市VOCs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细分确定5个省级重点整治区域和29个市级重点整治区域,以及化工、合成革等12个重点行业,全市完成整治1602家,其中关停企业896家。
同时,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健全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全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0%,全市交接断面水质评价结果为优秀,列入考核的1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列入年度消劣任务的15个县控以上劣Ⅴ类断面全部完成消劣。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制定实施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规划。
2017年,全市各类声环境噪声保持稳定;全市无涉及放射性的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均未发生放射性污染事件,辐射环境总体安全;全市共完成299个建设项目的排污权交易,交易资金达1700多万元。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创建国家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63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18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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