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印发了湖北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8年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2020年前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
据介绍,经过2年多努力,湖北非法码头治理“雷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不过,湖北省港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长江湖北段沿线,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公务、渡运等码头依然存在。此外,部分取缔后的码头场地还处于空置弃用状态,需全面复绿或纳入城市江滩综合治理。同时,非法码头监管仍有死角,监管方式停留在“人防”层面。
针对这些问题,方案要求,沿江市(州)每周至少要对辖区长江岸线全线巡查2轮,重点水域、敏感江段24小时轮班值守。采用无人机、遥感遥测等科技手段对江段实行不定期抽查,防止非法码头死灰复燃。各地要全面推进岸线修复,确保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岸线复绿率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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