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日前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将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碳素生产及供热发电行业企业作为全省首批征集行业,每个行业首先遴选3至5个符合遴选规则和标准的企业入围环保“领跑者”,通过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加快全省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企业环保“领跑者”的遴选重点聚焦以下指标:污染物排放执行严于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企业生产用能源消耗中煤炭所占比例低(火电、焦化等作为原料的除外);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每万元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产品达到或超过国家质量标准,性能优良。获得环保“领跑者”荣誉的企业,可享有相关支持政策。对环保“领跑者”企业,建立省级“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实施定向帮扶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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