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环境治理制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进入7月,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接近尾声。这场覆盖10省(区)、问责近2000人的环保风暴,不只是核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情况,更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列入督察重点,从制度层面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这已经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广泛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污染防治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宏观层面纲领,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到实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陆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中观层面制度,生态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空前;再到推行河(湖)长制、禁止洋垃圾入境、开征环保税等微观层面安排,覆盖生态保护神经末梢……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既要强调真刀真枪、真抓严管,让环保利剑时刻高悬,也要提防治理“一阵风”、整改“一刀切”,不搞“运动式执法”。这就需要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实际上,通过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环境治理制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这是一种全新的环境治理思路,也是在生态环境领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揆诸以往,为什么一些偷排偷放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一些污染行为明知故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制度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与之相比,正是因为对违法现象从过去的有心无力到而今敢于动真碰硬,曾经“大海捞针”的督察方式现在变得有的放矢,以前含糊其辞的信息公开如今指名道姓、措辞严厉,大幅增加违法违规的成本,让各项环保制度具有了雷霆万钧的震慑力。可见,再完备的制度设计,倘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只会成为空中楼阁。唯有狠抓落实,力求实效,才能彰显环保法规钢牙利齿的威力,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
正因此,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既需要实现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善于进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建章立制,也需要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更加注重制度实施。这就需要我们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要解决体制不健全、制度不规范、法规不严密等问题,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既有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又有最刚性执行、最扎实落地,才能真正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打赢这场攻坚战,需要用制度来落实我们的决心与信心、协调我们的理念与行动。长远来看,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能带来环境的改善、生态的优化,也不仅贡献了生态文明理念,更将丰富生态治理的模式和制度体系,丰富人类制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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