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湖北将完成长江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近日,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其中,为破解“化工围江”困局制定了时间表。
按照方案,湖北的长江保护工作包括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等。湖北规定,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
湖北省政府要求严格产业政策,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同时对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
此外,湖北每年将统筹安排2亿元省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资金支持关改搬转工作,并要求各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化工园区规范提升。
去年9月,湖北化工大市宜昌出台政策,开展化工产业专项整治,计划到2020年关、停、并、转134家化工企业,实现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清零”。目前,宜昌已关停25家化工企业。
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湖北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设区市100%的城市黑臭河道全部疏浚一遍,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在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方面,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长江干流沿线39个县(市、区)沿岸,提升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水平;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计划2020年底前,实现各市、州、县无新建、改装和新增注册登记采砂船,无采砂船转籍过户到本地,本地现有采砂船减少2/3以上,“三无”采砂船基本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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