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清废行动2018”第一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整改情况的主要内容、特点、要求及其工作计划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一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涉及什么方面?
答:2018年7月2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清废行动2018” 第一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涉及29个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堆存问题。其中,湖北省7个、贵州省4个、江苏省4个、云南省3个、上海市3个、四川省2个、安徽省2个、浙江省1个、湖南省1个、江西省1个、重庆市1个。经现场核实,这些问题已经按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
问:这一批问题整改主要有什么特点?
答:通过对这些问题统计分析,不难发现长江流域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堆存问题的几个特点:
一是部分问题属于历史欠账,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长期放任固废非法堆存。部分点位堆存的固体废物时间久远,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末,涉嫌违法的企业主体早已消失,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未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予以处置。例如: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内堆存的1万吨工业污泥,由60余家钢丝绳企业和个人于2007-2012年间先后倾倒于此。目前,苏通科技产业园将污泥组织清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二是部分企业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长时间违规堆存固体废物。例如:上海广发粉煤灰有限公司于2008-2010年从上海石化电厂购买十余万吨粉煤灰拟加以利用,该公司业务员租赁永联村地块贮存,但之后长时间未予以利用。目前,上述粉煤灰已分别采取生产建材、地基回填、规范贮存等方式妥善处置。
三是部分工业固废堆场,堆存数量巨大,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例如:四川省邛崃市羊安镇工业园内的四川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堆存230万吨磷石膏,紧邻岷江支流。邛崃市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应急治理方案,并完善了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问:生态环境部在挂牌督办通知中提出了“清理、溯源、处罚、问责”四项督办要求。这一批问题在整改中如何落实“处罚”这一项督办要求?
答:清废行动开始后,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所涉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对26家违法企业和7名个人,实施高限处罚,并采取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等多种手段予以严厉打击。目前,针对29个问题累计罚款额达260余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人。例如,针对湖北省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违规倾倒、堆存工业固废问题,天门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处以35万元罚款。针对湖北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违规倾倒、堆存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潜江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查封,罚款1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问:生态环境部在挂牌督办通知中提出了“清理、溯源、处罚、问责”四项督办要求。这一批问题在整改中如何将“问责”要求落到实处,如何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答:生态环境部在挂牌督办通知中提出了“清理、溯源、处罚、问责”四项督办要求,在此轮核查“回头看”中,为充分传导工作压力,也将“问责”作为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做到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地方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均结合实际,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在29个问题整改中,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80余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一是政府主体责任贯彻更彻底。通过问责的情况看,超过三分之二的问题问责了属地政府的相关人员,更进一步压实了政府主体责任。
二是问责范围覆盖更全面。除党委政府相关人员被问责外,住建、交通、国土、工信、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均有人员被问责。
三是问责人员更精准。各地在启动问责程序时,对有关责任人调查的更清楚,问责的人员更精准,有的已经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同样被问责,更深入贯彻了“终身问责制”的原则。
生态环境部通过现场督查和核查,推动各地对挂牌督办问题妥善处置、查清来源、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有效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树立最严密法治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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