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是今年绍兴市推出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举措。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明确要求“全面推行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制度”,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落实好“全面推进三级政府生态环境报告制度”。今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要求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人大严格依照环保法等相关规定,把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制度列入年度监督计划。
截至6月27日,绍兴118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执行环境报告制度,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省人大确定的工作目标。“三级环境报告制度的落实,为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上紧‘发条’,也真正打通了生态环境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开堂会审”直击要害
“虽然迎恩门断面已经成功销号,但仍要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水质反弹”“垃圾分类任重道远,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今年1月30日,越城区北海街道第二届民主议政会第二次会议上,议政会成员在听取北海街道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报告后提出了多个方面的审议意见。
“那次议政会的效果特别好,大家围绕环保工作责任制、环保意识宣传、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报告内容,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意见建议。”北海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周檀说。
今年上半年,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各乡镇(街道)人大根据环境报告制度实施的要求,精心拟订工作方案,并通过接待选民、组织代表调研环保工作、视察督查环保重点项目等活动,广泛征询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报告时,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建议。部分乡镇(街道)还进行满意度测评,65%的乡镇(街道)人大对政府报告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或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有99个乡镇(街道)听取和审议了综合性环境报告、19个乡镇(街道)听取和审议了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环境报告。“近期,我们通过对乡镇(街道)环境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调研了解到,各乡镇(街道)的政府报告均真实反映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代表反响较好。人大监督内容精准、形式多样、程序到位。”这位负责人说。
跟踪监督抓出实效
7月16日,在新昌县儒岙镇东家坑村的一处污水处理中心内,生活污水经过治理终端过滤后清澈见底。“这得益于今年镇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村委主任王玉秋说。
东家坑村位于新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长诏水库的源头地带。一年前,受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终端治理后的农田灌溉用水发臭,周边村民反响较大。
今年3月,在儒岙镇人大主席团审议2017年儒岙镇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时,污水治理后续问题成为人大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会后,儒岙镇以改善全镇生态环境状况为目标和要求,实施长诏水库流域水质提升项目,通过提升喷灌,增建稳定塘等方式,东家坑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水质得到有效提升。
三级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后,很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短板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环境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乡镇(街道)政府不仅要对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进行通报,更要制定详细的解决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具体解决时间节点,把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按制度实行年度工作报告。
深化改革促发展。半年来,通过市县乡三级人大推行环境报告制度,全市各级人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依法监督,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至5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4,同比改善5.9%,PM2.5均值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7个国家水质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24个省级考核断面100%达到Ⅰ~Ⅲ类水质标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强化责任持续发力
环境报告制度是法律赋予人大开展生态环境监督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各级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上会报告以后,人大是要根据报告内容对政府落实整改问题情况进行督查的。”3月20日召开的上虞区章镇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报告会让镇长王佳琦印象深刻,“我感受的不仅仅是压力,更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动力。今后,我们的环保工作要经得起人大监督,要对群众负责!”
乡镇街道的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此也有切身的感受。大家普遍认为,乡镇(街道)执行环境报告制度为基层人大监督、代表更好履职创造了有效的工作载体和平台,极大地调动了代表履职、依法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环保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环境报告制度在镇街一级推行,不仅可以让大家了解政府做了哪些工作,也是对我们平时工作的一种认可和鼓励。”越城区人大代表、北海街道铁甲营社区主任陈利萍说。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形成社会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陆平说,为实现三级环境报告制度的实效最大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引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良好生态文明建设局面。“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作用,依法监督履职,持续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光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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