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摊主因乱倒污水,被义乌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调查处理,并处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徐先生是城西街道伏龙山路夜市里经营小吃的一名摊主,当天晚上收摊时,为图方便将浸菜用水直接倒在伏龙山路的地面上,造成路面污染约10平方米,被城西街道夜市管理办公室高清摄像头拍摄。随后,街道夜市管理办公室向城西大队举报,并提供了污水倾倒视频。
徐某表示,当时心存侥幸,以为倒一次污水不会被发现,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举动,就罚了3000元,以后还是要按照夜市管理要求,将餐厨垃圾及污水进行统一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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