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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海洋资源 严查违禁销售

发布时间:2018-08-02 09:27:25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金国炳

  “不能卖,不论是东海哪个区域捕获的违禁渔获物,在越城区范围内都不能卖。”在大江农贸市场内,一名鱼贩询问可否贩卖虾蛄时,越城区水政渔业执法局的执法人员郑重地告诫他。

  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7月31日上午,越城区水政渔业执法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大江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了违禁渔获物突击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市场内所有水产品销售摊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非法售卖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物。

  “这个是野生的,那个是养殖的,哪些不能卖,我们现在都知道了。”面对上门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少鱼贩称长了知识。对部分摊位上正在销售的带鱼、银鲳等水产品,执法人员逐一进行了鉴定检查,并向摊主详细询问了进货来源,查看进货凭证和台账,并向经营户发放《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保护幼鱼资源振兴浙江渔场倡议书》等宣传资料。

  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求市场管理方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流入市场。

  现场检查中,发现一经营户非法销售违禁活体虾蛄,据现场称重,共计2公斤,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扣,并将作进一步处理。

  据悉,相关部门将对全面禁渔期间市场上出现违禁渔获物以及其它海捕冰鲜渔获物实施“零容忍”,努力保护东海渔业资源。

标签:执法人员;农贸市场;东海;水产品;销售;检查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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