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辽宁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工业特种资源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发布会上,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将扎实做好标准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镁质耐火材料产业升级改造和污染减排,实现高质量集约发展,大力改善镁资源主产区环境质量。
辽宁省菱镁矿资源得天独厚,已探明储量占全国的85.8%,占全世界的20%。近几十年来,镁产业发展迅猛,全省镁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达到800余家,有轻烧反射窑近2000座、重烧镁砂窑400余座、中档和高纯镁砂窑200余座、电熔炉1100余座、高温隧道窑100余条。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生产效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目前,国家和地方还没有专门的镁质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辽宁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全省镁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实现高端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方面,可以解决现行环保标准不适应镁产业环境管理需要的难题,填补镁质耐火材料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另一方面,倒逼镁产业转型升级和污染防治,促进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
据了解,新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镁质耐火材料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原辅材料的开采及选矿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推动镁质耐火材料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新标准完成环保提标改造,辽宁省环保厅将和有关部门一起,通过加强新标准宣传贯彻,集中开展交流培训,深入开展提标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企业环境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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