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湖州最靓的底色,生态是湖州最大的特色。
近年来,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美丽浙江建设(生态省)考核连续六年优秀, 2017年全省十一地市考核排名第一;
2014年至2017年,连续四年蝉联“五治共治”优秀市“大禹鼎”;
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成为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生态县区全覆盖的生态市;
2017年,湖州市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同时荣获两项殊荣的地级市。成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成功获批创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湖州仍将逐绿前行,努力争当“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见钟情,始于颜值。湖州最大的优势是生态环境优势,多年来,湖州市始终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水、气、土、矿和重金属、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在之前持续加大南太湖流域治理力度的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湖州市强势推进“五水共治”“清三河”“清淤治污”“河长制”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连续四年夺得浙江省治水最高奖项“大禹鼎”,入太湖水质连续10年保持在Ⅲ类以上。 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治水资金429亿元,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治水促转型成效明显,交出了一份领导认可、群众满意的成绩单。
清水长流,蓝天常伴。从2014年起,湖州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拳出击治扬尘、治废烟、治尾气,“气十条”各项硬性任务全面完成。全面落实在建工地扬尘防治“7个100%”要求,率先开展渣土运输工程车“三化”管理,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5%左右。
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农业“两区”“菜蓝子”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调查与监测,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稳步推进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处置,实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建立病死害动物无害化处置中心和乡镇收集点。建成市级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 45家重点监管企业纳入并实施全过程监管。
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近年来,湖州市以“生态+”理念为引领,通过实施“生态+”行动计划,做精生态农业、做强绿色工业、做优现代服务业,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走出了一条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融合发展新路子。
农业与绿水青山最为亲近,多年来,湖州依托绿水青山发展生态农业,成为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数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成为全国第二个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市。
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人气,全域旅游尤其是乡村旅游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最直观的体现。近年来,湖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休闲产业优势,探索形成了“洋式+中式”“生态+文化”“景区+农家”“农庄+游购”四大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由“农家乐”到“乡村游”,到“乡村度假”再到“乡村生活”的乡村旅游之路。 2017年,湖州市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部分民宿单张床位一年上缴税金高达10万元以上。
而另一边,经济生态化的生动故事在不断上演。湖州市以绿色为引领,充分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作用,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把空间、总量、项目三个“准入关”。2013年以来,共对223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予以劝退或否决,涉及投资约83亿元。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整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四换三名”和创新驱动等转型升级组合拳,通过环境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多年来,湖州市先后完成铅蓄电池、电镀、印染、化工、制革和造纸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累计整治企业6198家。
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快于全省平均0.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6年的5.6∶48.1∶46.3优化为2017年的5.1∶47.4∶47.5。
打造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总体要求,湖州市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理念、治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科技支撑的创新,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吴兴区探索建立环保委员会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湖州市率先在全省推广成立市、县区两级环保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现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管区域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推进镇村两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村(社区)网格专管员,明确园区网格乡镇(街道)直管,专业园区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管。
企业是保护环境的主体,为此,湖州市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分级监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湖州市积极发挥志愿者引导公众参与的桥梁作用, 2016年底,对民间环保团体作了进一步规范,成立了湖州市绿色环保协会。目前,已拥有志愿者2.52万名,蚂蚁公益、飞英环保队和“爱飞扬”“滴水公益”“四叶草”等生态公益组织力量日益壮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2014年11月4日,湖州在全市发起生态文明行动倡议,发布《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成为指导湖州市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从2015年开始,把每年8月15日定为“湖州生态文明日”,这一天从此成为湖州人民的共同节日,节日的仪式感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每一天。去年,又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的实施意见》,引导绿色生活实践,培育绿色生活习惯,促进绿色消费行为,促使绿色生活成为公众的主流选择。此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湖州生态文明日”“最美环保人”评选、年度“环保大事”推荐宣传等活动深入人心,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健全生态环保制度
2014年,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模式”成为重要任务。近年来,湖州市充分挖掘影响环境保护的深层次问题,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从立法、标准、体制改革“三位一体”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2015年获得立法权后,湖州第一时间谋划启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都与生态文明有关。《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我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立法的空白。 2017年1月,颁布施行了第二部实体法《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2018年1月1日实施。另外,河道管理条例、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地方法规规章,也正在加紧调研起草。
标准是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作为唯一经国标委批复的全国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湖州市发布了全国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企业和园区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编制通则》《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竹子造林碳汇计量与监测方法》等地方标准为全国首创。湖州正努力实现着“生态标准湖州造”。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技术基础,湖州市在这项工作上先行先试, 2017年又在全国率先实现成果运用。依照《湖州市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利用、生态环境改善3个方面对县区进行比较评价,推动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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