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联合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分15个组,重点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上次督查时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生态环境部21日消息显示,此次专项巡查,是继今年5-7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整改后的“回头看”,共分15个组,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主要核查交办地方及民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具体措施情况,以及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推进带动情况。
本次专项巡查要求,各地尤其是36个重点城市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民众满意的效果。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对核查或民众举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也将及时纳入国家清单。专项核查期间,地方未上报的核查组新发现黑臭水体,均按瞒报处理。
在此次专项巡查中,生态环境部将专人受理黑臭水体举报信息,纳入现场信息核实清单,运用遥感等“天眼”监控手段、地面巡测及探索试用无人机和水下探测仪,对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和水下非法排污口进行监控。
此次巡查结束后,将对问题突出、治理滞后的相关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特别突出、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城市派驻工作组,确保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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