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这是首个获得中央批复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了生态环境厅的职责调整内容。
握指成拳 保护生态环境更有力
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原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相关职责,原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务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原省农业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原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组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整合了分散化、碎片化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加强管理职权,建立大生态环保管理体制,使得新机构能够统筹各类环境因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等工作,对海南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组建省生态环境厅后,由一个部门统一部署,而非由多个部门来协调,可以形成一个拳头发力,改善此前部门职能重叠造成的资源浪费,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多头管理、“九龙治水”、职责交叉重叠、权责不清晰、部分领域权责缺失等问题,减少出现监管死角和盲区,集中力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污染整治力度,更有利于达到治理效果。
牢记使命 力求新气象新作为
“新机构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邓小刚表示,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海南绿水青山、碧水蓝天的同时,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要求,对标国际生态环境一流地区,做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顶层设计,确保海南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邓小刚表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分工,不折不扣、高质量地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服从大局,服从统一安排,认真抓好转隶组建工作,做好各项工作衔接,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据了解,下一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保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