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推进清废行动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的同时,在管理上也要加强疏堵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源头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各地须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提供固体废物合法出路。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开展“清废行动2018”,通过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现场摸排核实发现1308个问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1249个问题达到“清理、溯源、处罚、问责”要求,大量的违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得到解决,有效保障了长江生态安全。
但是,透过这些案件可以发现,出现问题的原因既有企业利益诱惑下的侥幸心理作祟,也有政府监管不到位带来的漏洞,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地域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笔者认为,下一步在大力推进清废行动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的同时,在管理上也要加强疏堵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源头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各地须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提供固体废物合法出路。
根据《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目前,各省市纷纷自行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一时间,大量的固体废物被排查出来,一系列行动有效地打击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大大降低了环境安全隐患。但一些地方也存在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现象。这其中,除了监管及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薄弱的问题外,缺少规范指导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如何科学快速地处理处置排查行动中发现的固体废物,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难点亟待解决。
一是大量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堆放点集中曝光,处理处置需求暴发式增长。当前,各地政府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方面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导致一些地方在处理处置排查出的固体废物时出现“慢作为”现象。排查出的固体废物不少为历史遗留问题,遗留固体废物由来已久、成分复杂、分布广泛。各地政府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机制还不够健全,一般的做法是请第三方编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方案。但是,第三方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存在技术方案编写经验不足的问题,不能明确固体废物属性,在处置过程中无法有效进行风险控制。不规范的处理处置,带来难执行和二次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后,对实施过程及效果的综合性评定没有相应的规范做法。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技术工作复杂,一些环节工作不到位。例如,处理处置全过程材料没有可追溯性,不清楚负责处置的单位是否具备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能力等问题,这就会影响最终的处理处置效果。目前,判断是否完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并且有效减少环境影响没有明确的规范做法,也会导致排查和处理处置工作中“乱作为”现象。
扎扎实实推进清废行动,规范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求势在必行。
要持续形成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高压态势。促使各地政府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及完善配套政策,形成规范固体废物处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各地政府执法效力,对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严厉查处,彻底斩断利益链条。充分培养群众的环境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其监督作用。
要规范排查出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坚定不移持续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明确大排查中发现的固体废物在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及相关要求。根据固体废物的属性、数量、来源以及环境风险程度,以环境安全、技术可行、经济可行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处理处置技术成熟度以及处理能力等因素,按照“科学、合理、可行”的指导思想,提出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并在整个过程中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和记录,对处理处置过程“留痕”。
要积极推进处理处置措施完成后的审核工作。针对完成的处理处置工作提出事后验收的要求和流程。明确验收主体,重点检查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原始记录与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处理处置措施是否科学规范,处理处置后环境影响改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于排查和处理处置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