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委办、市府办下发《衢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衢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衢州市将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四个分类环节设施设备相匹配,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垃圾分类,衢州市一直在先行先试。衢州市住建部门统计,衢州市本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超过90%。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问题,比如有居民不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混运、末端处置设施供给不足等,这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出了要求。
直面居民遵从度不高这一难题,《方案》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明确城区范围内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重点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等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宾馆、饭店、学校和机关食堂要对餐厨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施易腐垃圾熟生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能否形成高效顺畅的系统,关键在一头一尾,即分类投放和分类处理。《方案》因此着重强调了投放、收集、运输、终端处理等设施建设的配套衔接,尤其突出终端先行,加快终端设施建设和运行。
《方案》明确,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各县(市)要尽早谋划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今年底前完成衢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明年3月投运;龙游县垃圾热解电化发电项目于今年底前建成投运。开化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要求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9年6月建成投运。至2020年实现所有县、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加快易腐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各县(市)要加紧谋划易腐垃圾终端处置利用项目。江山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中心项目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建成投用。在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生化处理或堆肥等处置终端设施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同时,保障现有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安全有序运行。
《方案》强化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刚性,对垃圾分类进行更加严格的督查考核。《方案》明确将垃圾分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各层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每季度报送情况,并定期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到今年底,衢州市将建成20个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条商业街和8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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