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方政府作为生态补偿直接主体,空气质量的好坏与本地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各市同比“气质”提升的,省里奖励发“红包”;同比“气质”恶化的,就要向省里补偿真金白银。简而言之,就是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
这是山东省施行五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的核心要义。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以来,有力发挥了经济政策‘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大大调动和促进了各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持续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安德告诉记者,“近年来,蓝天白云寻常可见,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与日俱增。”
率先实施生态补偿,将“气质”排名变成真金白银
2014年2月,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此前,山东省已自2013年1月1日起,每月将17个设区市的空气质量排名向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将排名变成了真金白银。
谈起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的初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肖红介绍,2014年前后,全省大气污染状况呈现出压缩型、复合型、结构型特点,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山东省在国家“大气十条”出台之前,于2013年就率先制定实施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了未来八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为进一步调动各市大气治理的积极性,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为原则,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办法》,每季度结算补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
“在考核因子的设置上,我们根据四项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和治理难度,分别将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权重占比定为60%、15%、15%、10%。”肖红对记者说。
由于沿海城市与内陆城市自然气象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影响差别较大,《办法》还将全省17个城市划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其中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的稀释扩散调整系数设置为1.5,其他13市的稀释扩散调整系数为1。
“利用稀释扩散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客观反映了青、烟、威、日4市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付出的努力。若4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向省级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数额也要乘以1.5。因此,实行分类考核对各市来讲是相对公平的。”肖红介绍。
按照对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的贡献大小,山东省每季度核算各市补偿资金,算法很简单,即各市与自己比,同比每改善1微克/立方米,省级补偿20万元;每恶化1微克/立方米,向省级上缴20万元。
《办法》实施第一年,山东省就拿出了2.13亿元补偿各市,而市级补偿省级的资金仅有413.5万元。也就是说,2014年,17个市空气质量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只有个别市在第二季度出现了空气质量的反弹。
“从全年总体结果看,生态补偿制度达到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也强化了改善空气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肖红对记者说,这一年,山东省首次迎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的年度持续改善。
三次修改补偿政策,内涵更丰富、正向激励更明确
《办法》实施一年多后,山东省于2015年3月对其作出第一次修改。
“考虑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后,进一步改善的难度显著增大,继续同其他市一样参与考核明显不够公平。为此,山东省在《办法》中增加了一项内容,即年度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设区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若这个市后续年度出现污染反弹,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则继续参与生态补偿。”肖红对记者说。
在这一政策激励下,2016年,威海市年度空气质量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填补了山东省无达标城市的空白。2017年,威海市再次达到二级标准,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继续领跑全省。
2015年12月,山东省作出第二次修改,将《办法》中的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由20万元/(微克/立方米)修改为40万元/(微克/立方米),以此进一步激发各市推进大气治理的主观能动性。
2017年3月,山东省对《办法》作出第三次修改。肖红介绍,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全省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改善的绝对值逐渐缩小,改善难度倍增。为调动各地深入推进治污减排的积极性,新《办法》将补偿资金系数由40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
新《办法》还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作为一项考核指标,同时新增全年一次性奖励。其中,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设区市,山东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设区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通过前后三次修改生态补偿政策,考核内容中不再仅仅重视单因子的改善,而是更加注重各指标的协同控制,以此倒逼各市深度挖掘治污减排的潜力,在紧抓主要污染物治理的同时,兼顾臭氧等其他污染物的治理,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肖红介绍,如今,新《办法》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考核导向,内涵更加丰富,考核更显公平,正向激励作用也更加凸显。
从纠结数据到埋头实干,各市大气治理奋勇争先
山东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后,最先坐不住的是聊城市。此前,聊城市空气质量一直偏差,曾在全省17市月度“气质”排名中倒数第一。
聊城市于2014年起加码大气治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现场办公,调度各部门合力解决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等突出问题,空气质量由每月分析一次改为每周分析一次,努力一个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此后,聊城市治污不懈、力度不减,多次登上季度、年度改善率“榜首”。
几年来,这样的励志故事,在山东各地轮番上演。
“各市对生态补偿看得都很重,因为这不仅关系到钱,还关系到形象和面子。”肖红告诉记者,刚实施生态补偿的时候,有的市甚至为了数据上0.5微克的变化而找到她,希望可以作出调整。
“那个阶段,内陆各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差距都不大,0.5微克的变化,就可能摆脱倒数第一。对各市来讲,少改善0.5微克,也只是少拿10万块钱,但倒数第一这个‘名头’,会让市里感觉很没面子。”肖红说。
2015年初,聊城市一举拿下全省全年改善率第一名,获得2403万元的最高补偿。按照规定,下一年度聊城市可将这笔“巨款”用于辖区大气治理和生态改善。一时间,各市纷纷前来学习取经,争取未来也能拿下个好名次。
兑付及时的“真金白银”,每季度一公布的排名,让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既有动力,又备感压力。为了在生态补偿机制中不当“最后一名”,为了多拿一些省里给的“大红包”,山东省各设区市在大气治理中逐渐形成“奋勇争先、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
“单纯靠省里‘治气’,几十亿元财政资金拨下去也不一定能治好。而每年从省里领到的几百乃至上千万元的补偿资金,对各市大气治理投入来讲也是杯水车薪。但是通过建立这种补偿机制,极大调动了各市的治污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有限的生态补偿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肖红对记者说。
截至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级财政已累计拿出逾15亿元资金补偿各市,撬动各市上千亿元资金投入环境治理。
如今,随着生态补偿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山东生态补偿的覆盖领域也越来越宽,从原来的省级补偿,到17市的市级补偿,甚至县级补偿,领域也由单一的大气,扩展至水环境、自然保护区。
作为省会城市,济南市自今年6月份起,正式对辖区141个街镇空气质量实施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关镇(街道)一定资金奖惩,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目前,济南市141个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已全部建成,2000个覆盖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微站正在抓紧建设,为街镇空气质量考核提供数据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杰对记者说:“实践证明,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地方党委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也大大强化了改善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加合理地平衡保护者与受益者的利益,让保护环境的人不吃亏、能受益,更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大气治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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