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磷已成汉江干流的主要污染因子,总磷浓度仍呈逐年上升趋势。生态环境部12月6日通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荆门市开展下沉督察发现,该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曾向湖北省反馈指出:磷化工无序发展加重长江总磷污染,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荆门市位于长江湖北段最大支流汉江沿岸,是湖北省磷化工产业主要聚集地之一。2017年12月,荆门上报磷化工污染整治相关任务均已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由于荆门市、县两级政府敷衍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直至2018年7月之后才真正启动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导致污染整改工作严重滞后。但荆门市及下属县(市)政府却层层上报,声称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督察还发现,荆门市不顾整改方案中“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铵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产业违规新增产能”等明确要求,违规审批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磷酸铵建设项目、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监测发现,由于荆门市磷石膏渣场整改敷衍应对,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全市14个渣场有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如京襄化工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和磷石膏直接进入下游农田;科海化工渣场长期管理不到位,周边2017年、2018年地下水监测总磷浓度分别为17.6毫克/升、16.8毫克/升,是对照背景值的400多倍;辰澳科技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经督察组现场采样检测,相邻池塘水体pH值为3.66,已呈强酸性,总磷浓度高达172毫克/升。
从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看,荆门市磷石膏渣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坑塘总磷普遍超标,氟化物和氨氮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而这些渣场均分布在汉江荆门段及其主要支流浰河沿岸,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部表示,荆门市工作措施不坚决,等待观望等,导致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环境污染十分突出。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要求湖北省有关方面依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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