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在杭州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标志着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步入了新的进程。评审会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副处长李向华主持,海盐县有关领导及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经局、县水利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规划》以全面打造现代化滨海宜居城市、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和低碳生态示范区为总体目标,深入分析了海盐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基础、面临的挑战,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提出了优化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坚持绿色经济发展、改善全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体系、培育生态文化、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任务和30项重点工程。专家组认为,《规划》以科学发展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是指导海盐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的纲领性文件,符合海盐实际,也符合国家和省级要求,同意通过评审。同时,要求海盐县根据政策文件精神和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进一步突出海盐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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