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工作,旨在摸清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源基本信息,获取畜禽养殖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掌握畜禽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流失量、排放量及其去向。截至目前,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入户调查已经结束,调查表已递交环保部门进行数据上传;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的抽查调查也已经完成,调查数据经手机APP上报;县级调查表也已按照规定全部上报。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工作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规模畜禽养殖场清查工作。为摸清符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基本信息,2018年4至6月,我们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对国家、浙江省下发的清查底册中的371家养殖场(户)以及其它符合普查标准但不在清查底册中的规模畜禽养殖场(5家)进行了逐一清查与审核,最终确定58家畜禽养殖场符合普查标准,需要进行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2018年10至11月,按照《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58家符合普查标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抽取的14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包括4个专业户、10个散养户)进行入户调查,并指导养殖业主填写相关调查表;审核调查数据;指导普查员经手机APP上报畜禽养殖户的调查数据。
填报县级调查表《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量及粪污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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