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是否取得显著成效,不仅需要具体而科学的量化指标来验证,譬如水环境方面有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出入境水质对比,大气环境方面有PM2.5浓度高低等,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和客观评价。一言以蔽之,要将环境治理“打分权”交给群众。
近期,海盐县环保局和海盐县环保联合会共同组织多期生态环境探访活动,邀请市民、环保志愿者、媒体人等走进于城镇江渭村、望海街道青莲寺村等地,感受全域环境之“蝶变”。近年来,海盐县大力开展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群众生态环境探访活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场“考试”,就是将“打分权”交给群众的生动例证。
将环境治理“打分权”交给群众,对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来说,要高度重视群众生态满意度,建立畅通有效的民意反馈渠道,健全群众参与的生态环境评价机制,一方面在日常监管等过程中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监督,让环境治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好县长热线、环保110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高效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不仅如此,将环境治理“打分权”交给群众,对企业来说,要高标准、严要求地提升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几个月前,海盐县环保局组织10名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群众代表赴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平海路化工园区等地检查废气治理成效,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并举。群众代表们肯定了近年来开发区废气整治成效,同时也提出了企业要继续加大环保技改投入、部门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的希望。企业之发展,固然要依托一方地域环境,而百姓之生活,尤系于一方之地域环境。企业如欲长远发展,便不能只顾“金杯银杯”,不顾“老百姓的口碑”。只有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秉持绿色发展之路,心怀社会责任感,企业才能行稳致远。
环境治理,任重而道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要取得成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环境治理的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也正因为如此,真正的环境治理成效就必须经得起“群众检验”这把标尺的衡量。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即便在反映具体环境问题的时候,群众之中也有许许多多关于环境治理工作的真知灼见,政府部门广开言路,则可集思广益,有助于形成多方共治的“大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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