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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区县签订流域横向保护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18-12-24 16:57: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上游的水质变好了,就由下游补偿上游;上游的水质变差了,就得由上游补偿下游。”围绕涪江支流小安溪流域的水环境保护,今年,上游的铜梁区和下游的合川区打破传统局部水污染治理局限,以流域污染防治为重点,签约建立了小安溪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据悉,补偿金为每月100万元,实行“月核算、月通报、年清缴”,最高一年补偿金额可达1200万元。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小安溪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能力建设等。

  近年来,重庆市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因素分配为依据的转移支付机制。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完善财政资金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相结合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保证重点生态区人民的切身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实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对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经两个区县以上的19条次级河流,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印发实施了《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截至11月底,19条河流涉及的33个区县均已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此外,重庆还积极运用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补偿方式,增加生态补偿投入。今年通过排污权收入,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1.8亿元用于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

标签:补偿;流域;安溪;生态补偿机制;横向责任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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