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乐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全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做好污染防治加减乘除法,打出一套污染防治攻坚组合拳,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治污能力做加法。累计投入资金101亿元,建成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18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23套、污水管网1340余公里,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加速建设,大气、水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
二是排污总量做减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强化耗煤行业整治,市域范围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42台大中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能源清洁化或超低排放改造,近年削减煤炭消耗365万吨,万元GDP能耗下降6.51%。
三是监管体系做乘法。出台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方案,压实44个市级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加快做实市、县、乡、村、组五级监管体系。建立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四是环境风险做除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3个县划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整治市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开展环境风险大排查,建好环境风险源台账,全覆盖监管环境风险源。组合拳连环出击,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月~11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2.35%,PM2.5浓度下降14.3%,优良天数率83.2%;国家和省考核水质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要求,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下一阶段,乐山市将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扎实整改环境问题,接续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中国贡献乐山力量。
一是坚持从严从紧,坚定不移落实环保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担负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中央各项部署不折不扣在全市落地落实。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坚持边督边改,坚定不移推进问题整改。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措施、加快进度,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任务,确保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建设生态文明。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八大战役”,统筹推进“水十条”、“土十条”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用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土壤环境状况详查成果,集中力量补齐短板。
四是坚持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转变发展方式。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通过保护生态环境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固本强基,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对标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标准,持续加强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握时代方向,持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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