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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污泥垃圾占良田

海曙区洞桥镇约200亩农田被破坏

发布时间:2019-01-04 06:10:56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王晨辉

  浙江在线1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晨辉)近日,宁波海曙区洞桥镇村民向本报反映,这段时间,有人在洞桥镇的一些农田里偷倒大量污泥和建筑垃圾,影响了农业生产和村民的生活。

  1月3日,记者来到洞桥镇,通过采访调查了解到,从2015年底开始,该镇就不断有人向农田倾倒污泥和建筑垃圾,其中有些还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

  在洞桥镇王家桥村王家弄居民区前,记者发现一块面积约2亩、堆有污泥的地,走近细看,污泥里掺有一些小石块,并能闻到明显异味。村民周贵秋介绍,2003年,因建设需要,王家桥村把全村农田都收归村里。目前,村民自发在一些空地上种植蔬菜和水果,而这块地就属于这种情况。2018年12月中下旬,一些工程车来到这里,挖走蔬菜、果树,倒上了污泥。

  “我们发现后进行了阻止,他们就改倒在旁边李家弄居民区前面的地里。”周贵秋对记者说。在李家弄居民区,记者也发现了一块地里堆放着污泥。

  随后,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百梁桥村幸福河7号桥南边,发现一块比较大的田地里,隆起一片约3米高的土坡。记者从村民手中拿到了一份宁波市国土局海曙分局2018年10月22日出具的《海曙区临时用地审批意见书》,上面显示,这块约60亩的地,是表土储存堆场,但记者在现场看到的却是大量污泥和砖块、碎石等建筑垃圾。

  村民郑方友对记者说,这原本是一块水稻田,从2015年底开始,就不断有人在晚上或人少的时候来偷倒污泥和建筑垃圾,现在这块地已经无法种植水稻了,天气一热,会散发出异味。

  离这块水稻田100多米处,记者见到了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上面明确这附近的农田均为基本农田。

  而在鱼山头村牌楼附近,记者也发现一块被堆了污泥和建筑垃圾的地,旁边的一条小河已呈黑色,散发出异味。村民傅岳良对记者说,一到下雨天,这些污泥里面的颗粒物就会随着雨水流入河中,污染河水。

  记者在洞桥镇的4个村发现了7处倒有污泥和建筑垃圾的地,面积约有200亩,其中3处面积较大。另据村民反映,全镇共有10多块地被偷倒。而这样的污泥和建筑垃圾偷倒行为,已经断断续续地持续了3年多。

  那么,这些污泥和建筑垃圾是什么人在偷倒呢?

  王家桥村村民代表李召宝对记者说,2018年12月下旬,有人发现了倾倒污泥的车队并进行阻拦。司机告诉村民,这些污泥和建筑垃圾是他们从附近古林镇的工地里拉来的,并称已支付了倒泥费用。对此,王家桥村村委会主任穆海波对记者表示,对此事他并不清楚。

  洞桥镇多个村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向洞桥镇副镇长陈洪反映偷倒污泥和建筑垃圾的情况。记者联系了陈洪,他对记者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

  对于洞桥镇长期被偷倒污泥和建筑垃圾的行为,环境法专家、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易凌告诉记者,黑土污泥会带来土壤重金属等污染,会对植物、人体、动物和环境产生危害。《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黑土)的处理须有资质的单位经批准的路线运输到政府批准设立的消纳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固体废物的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在政府设立的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以外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都是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即使不能确认这些污泥是否有毒害,但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必须由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拉运到批准的消纳场所。

  是什么原因导致洞桥镇农田长期被偷倒污泥和建筑垃圾?据了解,当地国土部门也陆续查处过这里的土地违法行为,但为何难以根治,本报将持续关注。

标签:污泥;建筑垃圾;洞桥镇;村民;记者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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