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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烟花爆竹“双禁”区域扩大

调整后,新增部分建成区和印染、危化集聚区

发布时间:2019-01-11 09:16:43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林佳萍

  临近春节,又到了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高峰期。昨天下午,记者从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有所调整,在保留原“双禁”区域的基础上,又新增了部分建成区和印染、危化集聚区。

  “此次‘双禁’区域的调整,主要考虑到区域规划的调整,以及安全、环保等因素。”市应急管理局监管处副处长金刚告诉记者,综合多方面因素,今年适当增加了部分禁放区域。例如,越城区“双禁”区域从原先的156平方公里,增至265平方公里,新增了袍江部分区域及解放南路部分区域;柯桥区在保留原“双禁”区域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马鞍镇化工印染集聚区,扩大了约117平方公里。

  根据规定,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再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禁放区内,凡违反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依法查处;对在禁放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有关信息,还将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

  同时,为保障春节旺季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从即日起,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组织应急管理、公安、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各地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目前,全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4家。本次会议上,14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全部到场。“我们希望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禁止批发经营企业向无证经营户提供货源,同时也禁止批发经营企业销售伪劣产品。”金刚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春节,我市共发现、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5起,治安处罚34人,其中拘留18人;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95起,治安处罚95人,其中拘留75人;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8起,治安处罚58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580余箱。

标签:烟花爆竹;销售;禁放区域;安全监管;治安处罚;高峰期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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