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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空气质量改善率全省第一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9.5%

发布时间:2019-01-14 11:09:48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张铭贤 通讯员 赵元峰

  曾经在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年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河北省衡水市,2018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2,稳定退出全国74城市后十名、169个城市后二十名,综合指数改善率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

  衡水市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六大攻坚战役,打了一场“翻身仗”。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衡水市PM2.5平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5%,下降率优于年度目标9.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8天,较上年增加32天,增加天数居全省第一。

  2018年,衡水市完成气代煤、电代煤27.43万户,全市双代煤累计达到37.43万户,在全省率先实现散煤经营网点清零。对全市328个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扩大一倍,对周边14个乡镇实施同城化管理。实施6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在全市530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VOC在线监控或超标报警装置。在全省率先完成10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建设,全年路检路查、入户抽查车辆16.5万辆,累计处罚金额72.33万元。

  衡水对全市4762家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细化应急预案,其中对23家标杆企业和103家涉民生领域的企业在各级应急响应期间均免停限产;对全市399个建筑工程项目,在确保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45个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可以不停工;对88万辆机动车,延续去年不限尾号的做法,仅对2.3万辆高排放大货车和7.6万辆注册10年以上的小客车实行部分限行。

  “今年1月1日起,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利剑斩霾’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2019年,衡水市将力争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左右。

标签: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衡水;城市空气质量;河北省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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