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南昌空气质量首次达到二级标准

PM2.5和PM10同比下降幅度均为全省第

发布时间:2019-01-14 11:09:48 来源:中国环境报 通讯员 邓群群 张林霞

  2018年,江西省南昌市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江西11个设区市中率先达标的城市之一。

  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南昌市PM2.5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8%,下降幅度排全省第一,浓度值在全省最低;PM10年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下降幅度排全省第一。

  据了解,2013年-2018年,南昌市PM2.5年均浓度由6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0微克/立方米,累计下降56.5%;PM10年均浓度由11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64微克/立方米,累计下降44.8%;空气质量优良率由60.8%上升到89.6%,累计上升47.4%。

  2018年,南昌市加大通报问责力度。针对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和弄虚作假、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多次通报;对长期整治不到位且无正当理由,以及当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不升反降、PM2.5年均浓度和PM10年均浓度不降反升,导致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的现象进行“一责三问”,即问责当地政府、问责业主单位、问责相关市直部门及其责任人。

  此外,南昌市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2018年,南昌市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2件,移送行政拘留36人,移送涉嫌犯罪(刑事拘留)10件,刑事拘留13人。

标签:年均浓度;问责;江西省;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幅度责任编辑:钱华良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