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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15个乡镇获“省森林城镇”称号

发布时间:2019-01-26 09:09:34 来源:台州日报 记者 朱小兵

  1月25日,全省“关注森林”工作会议召开,省政协主席葛慧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省政协副主席周国辉,市政协主席陈伟义等参加会议。

  森林城市建设是推进我省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发展城市森林、建设森林城镇,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民生福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去年,全省共完成造林更新面积25.37万亩,新植珍贵树2413万株,建设平原绿化16.0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助43.6万亩,建设彩色健康森林和木材战略储备林29.8万亩。

  台州市高度重视“省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2016年9月,台州市成功摘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目前,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全部成为“浙江省森林城市”,实现了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台州市以建设浙江省珍贵彩色森林示范市(全省唯一地级市)为目标,突出“珍贵、彩色、健康”关键词,加快珍贵树种、彩色树种发展,着力补齐森林质量不高、优质资源少等生态短板。

  此次会议新命名了95个乡镇(街道)为“省森林城镇”,其中台州市15个乡镇(街道)获此称号。它们分别是:椒江区章安街道,黄岩区高桥街道、黄岩区平田乡、黄岩区上洋乡,路桥区路南街道,临海市东塍镇,温岭市城西街道、温岭市松门镇、温岭市箬横镇,天台县石梁镇、天台县洪畴镇、天台县街头镇,三门县健跳镇、三门县花桥镇,仙居县双庙乡。

  会议指出,关注森林的初心,是关注人民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核心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要坚持思想引领,在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有新提升;要坚持围绕中心,在推动“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上有新作为;要坚持保护优先,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上有新举措;要坚持绿色为民,在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上有新成效;要坚持全民动员,在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上有新拓展。


标签:森林城市;台州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黄岩区;天台县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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