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评议意见,要在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6月底前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3月,市纪委召开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多位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一把手”逐一面对面报告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会议在听取每位“一把手”报告之后,当场反馈了有关评议意见,直截了当地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像这样的现场评议活动在绍兴已持续开展多年,“一把手”们每年到市纪委“赴考”已成为一种自觉。
“面对面”“硬碰硬”“实打实”。这是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履行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不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18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围绕中心、聚焦主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77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78.3%;对5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或不到位问题进行追责,6人受到党纪处分。
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积极构建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市纪委市监委明确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重点任务为督促推动联系地区和单位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四室按照季评、半年评、年底终评的要求,创新日常监督检查形式,定期开展政治体检,对联系地区(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诸暨市探索开展政治生态“画像”工作,制定党组织30项、党员干部51项“画像”要素目录,建立信息收集系统,健全逐级评价机制,形成党组织自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鉴评,联系纪检监察室、联系领导、副书记逐级评价的完整体系。
以小抓手揪住关键点,以小切口撬动大难题。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纷纷找准切入点,精准开展立项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自去年4月起,新昌县在全县开展年度立项式“清风巡察”工作,以“查、听、看、谈”等途径对市民公园、鼓山公园、天姥书院等10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推进中的纪律作风情况保持高频率、全过程监督。“2018年以来,我们共开展‘清风巡察’30次,发现各类问题52个,有效强化了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助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新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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