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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将面临相应处罚

海曙城管查处 新年首起污染城市道路案件

发布时间:2019-02-20 07:15:09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王岚 通讯员 顾东栋 张翔

  海曙城管前天查处新年首起污染城市道路案件,“马大哈”司机将面临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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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12时左右,市民钱先生经过海曙区苍松路宁波站附近时,发现马路中间被一大堆砖块占了道,继续往前,又在联丰路、柳汀街等处发现了掉落的砖块,有些已经被过往车辆碾压成了粉末状。钱先生向海曙城管反映,希望能够及时清理。

  接到举报后,海曙城管白云中队和南站中队5分钟内赶到现场取证。经查明,当天11时20分,驾驶员张某从集士港西陆村装载了一车砖头路经此地。由于装载太满且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砖头掉落在城市道路上,累计造成约20平方米城市道路的污染。执法队员根据监控按图索骥,在集士港中队的配合下,将肇事车辆在集士港屠家庄查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以涉嫌运载的货物污染路面予以立案,并对当事人张某下发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当天15时,张某已接受调查询问,完成笔录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按照《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类似案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标签:城管;污染;海曙区;砖块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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