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大气环境的决策部署和《九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九江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60天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同时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通过60天集中整治,让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确保2019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根据《方案》,攻坚行动从2月1日开始,3月31日结束。
攻坚整治工作重点包括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管控攻坚、工地扬尘管控攻坚、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攻坚、道路交通扬尘管控攻坚、堆场扬尘管控攻坚、餐饮和烧烤油烟管控攻坚、机动车尾气管控攻坚、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船舶污染治理攻坚等11项。《方案》对每项重点工作规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九江市政府副市长孙金淼任总指挥长,指挥部领导实行值班制,指挥部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方案》规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为主,部门监管、行业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分线划片包干负责制。指挥部安排每个区域一个督查小组进行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整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督查。
实施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制度 。根据《方案》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制定问责办法,加严考核措施。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不到位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将强化问责。
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进行周调度、月排名,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县(市、区)下达预警通知,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的公开约谈政府负责人和严肃问责相关部门责任人,并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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