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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长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越城区农田有了“守护神”

发布时间:2019-02-28 09:13:25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劳益瑾 倪永波

  日前,越城区政府正式出台《越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细则》,标志着“田长制”在越城区正式实施。

  根据《细则》,越城区将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并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向末端延伸。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确保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保护任务。

  据了解,越城区将设置区级总田长及田长(二级田长)、镇(街)总田长及田长(三级田长)、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等几级责任管理体系。每年底由区“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办法,结合年度遥感监测情况,及镇(街)工作责任书,对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进行考核。

  “田长制”责任书的基本内容为:确保本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责任书面积;各级田长要积极参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规和技术要点培训,了解最新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认真开展土地管理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农户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责任意识;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巡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列入村务公开重大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等。同时规定,要设置“田长制”保护标志牌,注明保护面积、责任单位和镇(街)田长、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的姓名以及举报电话、所在片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等内容,定期对履职情况进行公示。

  此外,《细则》明确,由区财政局落实2019年专项经费100万元,并于今后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田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护标志牌制作、维护等费用和表彰奖励在“田长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镇(街)、村(社区)。

标签:农田保护;田长制;越城区;耕地保护;社区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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