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机关党员必须当好示范表率,做到“3个100%”的目标,即机关党员干部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党员干部在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100%,机关党员家庭垃圾分类参与率100%(3月8日《宁波日报》)。
近几年,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从宣传、教育、引导,再到立法推动,采取了一系列方法手段,但成效不尽如人意,“知晓却不愿做、做不好”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原因在于不少人思想认识上有偏差。
意识是行为的先导。让垃圾分类成为社会的自觉行动,强化思想观念是关键。只有群众的认识程度上去了,才会把分类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转化为实践行动,完成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蜕变。
而提升人们的思想认知水平,靠身边的榜样、典型示范带头是个好方法。在我市党政机关中,党员集中、数量大。他们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服从意识、纪律意识和较高的思想素质、文明素养,让他们在垃圾分类中“首当其冲”,好处多多。
其一,通过机关党员的模范行动,可以形成“以上率下”“上级做给下级看”“党员做给群众看”的浓厚氛围。其二,通过打造垃圾分类的“示范机关”,以其模范实行垃圾分类的“好样子”,可以带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动起来”。其三,机关党员往往对家庭和朋友圈有较大影响力,他们成了垃圾分类的“形象代言人”,就会影响更多人向他们“看齐”,自觉照学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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