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着力抓实积极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环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等五方面重点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2018年,云南省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环境风险管控有力,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全年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比2017年增长17.5%;罚款金额3.38亿元,是2017年的2.37倍;办理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443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云南省主要从三方面积极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除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对县级及以上水源地进行全覆盖“回头看”外,还将开展“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行动;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在组织开展好专项执法行动方面,包括持续推进打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省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全面排查;深入开展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实施限期整改方案;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国家出台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继续加强行业整治;继续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和牛栏江等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对上述流域、区域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杨春明强调,云南省2019年环境应急管理将突出做好环境风险管控工作,盯紧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大环境风险源,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做好事件信息公开,协助当地政府及时高效、客观准确发布事件信息;建立跨界流域水污染信息通报制度;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守制度;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应急培训,督促涉危、涉重、涉化等重点行业企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并抓实抓好环境应急演练;推进环境应急专家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事件会商机制,严格事件调查评估;加强环保举报办理工作,及时采取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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