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近日在舟山召开。至此,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完成进驻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三地,标志着全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此次浙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重点盯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曝光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处置情况;重点督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情况。
“这次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质效的有力举措。”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察组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点,把此次督察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据了解,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15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向社会公开督察的有关安排及督察组联系方式,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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