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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季度空气质量 排名全国第四全省第一

发布时间:2019-04-20 09:15:45 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叶浩博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全国168个城市一季度(1-3月)空气质量状况。根据通报,2019年一季度丽水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四位。与此同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也公布了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状况,丽水一季度在全省11个设区城市中排名第一。

  在全国排名中,丽水仅排在拉萨、海口、深圳之后,位列全国第四,空气质量优于舟山、福州、厦门、惠州、黄山、贵阳等沿海和内陆城市。

  2019年一季度,丽水市区PM2.5均值浓度为每立方米30微克,同比下降每立方米5微克;AQI优良率为100%,全省第一,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

  丽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3.09,龙泉、云和、庆元、景宁、遂昌、松阳6个县市排名全省前十位。丽水各县(市、区)AQI优良率范围为97.8%~100%,其中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和龙泉市AQI优良率均为100%;各县(市、区)PM2.5季度均值浓度为每立方米21-30微克,最低为龙泉市每立方米21微克。

  下一步,我市将以丽水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统领,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工业废气、机动车污染、城市浊气、农村废气等方面入手,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清新空气水平,力争市区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在全国169城市排名前十。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每立方米32微克以下,AQI优良率达到93%以上,涉气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10%,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大气源解析,为精准治气提供科学依据。

标签:丽水;排名;空气质量状况;丽水市;季度责任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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