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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9-04-30 09:23:08 来源:湖州日报 记者 胡熠烨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前往长兴县,就该县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立新带队。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长兴县洪桥佳奇船舶修理厂、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和长兴金耀再生资源利用公司,就油污整治、在线超标整治、餐饮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长兴县就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前阶段,长兴县全县上下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和落实工作,在落实防治责任、强化工作考核、注重源头预防、推进执法监督、完善制度规范等方面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在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和运维管理等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检查组强调,目前,长兴县还存在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小微水体整治有所反弹、区域管网建设压力较大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清醒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法定要求,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各项细则,全面、认真、严肃履职,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要充分认识到治水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实现治本的目标;要全面聚焦工作中的短板,统筹兼顾、重点推进、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要构建“全民防、协同治”的工作格局,让水污染防治法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标签:水污染防治法;长兴县;检查组;履职;工作;整治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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