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安装视频监控,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要设置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全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建设暨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推进会议,印发《哈尔滨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管理规定》,在全市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专项整治。目前,哈尔滨市已成立6个督查检查组,从速从严处理扬尘污染问题。
依据《规定》,施工现场的围挡,必须要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不得存在倾斜、变形、破损、脏污的情况;不允许在围挡外从事作业活动或堆放机具设备、建筑材料等;施工现场主体建筑、配套、道路、管线、庭院、绿化等所有工程未全部结束前,不得拆除围挡和大门。
同时,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与围挡一起构成全封闭施工环境;出入口处地面必须硬铺装,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宽度不小于大门宽度,强度满足车辆通行要求;硬铺装出现变形、塌陷要及时修复;出入口处要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建筑垃圾排放量在两万立方米以上、拉运时间大于15天的,必须安装地埋式自动冲洗设备;车辆驶出现场前应将轮胎和货厢外侧清洗干净,不得粘挂泥浆、渣土驶入城市道路;出入口处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建筑垃圾排放时间、运输车辆超高、遗漏、密闭、水冲洗等情况。
依据《规定》,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建筑垃圾、渣土、拌合土、砂石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要集中、分类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苫盖严密;水泥、石灰粉等粉状材料要集中、分类存放在密闭空间内;现场内的裸露地面要进行硬化、固化或绿化,或采用碎石、防尘网等措施进行苫盖,硬化、绿化或苫盖应严密,不得存在裸露土。
施工现场围挡顶部要安装雾化喷淋装置,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以及使用期不足3个月的围挡,要设置移动式雾炮车、洒水车等降尘设备;现场环境超过标准时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开启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否则停止施工作业;施工现场边界下风处或主要车行道路、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要设置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内在进行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喷涂、铣刨、切割,土石方及铺装道路的预拌灰土和无机料的碾压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围挡遮盖隔离、持续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风力五级以上或三级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停止以上作业。
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定期考核督查,将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挂牌督办、约谈等机制。各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实行动态化智慧监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24小时监控,一旦发生机械设备运行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或重污染天气,第一时间处理。对未达到标准的施工现场,各级监管部门将严格管控,采取“零容忍”态度,立即责令停工,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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